林權,是指森林、林木、林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。現在我國各地區正在有序開展林權登記,核發林權證。那么林權登記流程有哪些?需要準備什么材料?

一、林權登記流程有哪些?
1、國家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
國家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,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,核發林權證。
2、集體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
集體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,或者依法使用集體所有的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,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,核發林權證。
林權登記由權利人向森林、林木、林地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。林權登記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請。
在林權登記時,應當注意以下幾點:
(1)初始登記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取得林權的,應當申請初始登記。
(2)變更登記
林權轉讓、互換、贈與、繼承的,或者權利人名稱變更,界址、面積、使用期發生變化的,應當申請變更登記。
(3)抵押登記
依法設定林權抵押權的,應當申請抵押登記。
因林地被依法征收、征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權消滅、抵押權終止的,應當申請注銷登記。
二、林權登記需要準備什么材料?
通常來講,申請初始登記,應當提交下列材料:
1、林權登記申請表;
2、身份證明;
3、權屬來源證明;
4、森林、林木、林地的坐落位置、界址、面積的證明材料;
5、法律、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。
另外,申請變更登記、抵押權登記、注銷登記,應當提交林權證以及相關的合同、證明等。
溫馨提示,林權初始登記、變更登記、注銷登記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一般會自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,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或者變更、注銷林權證。
林權抵押登記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會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抵押登記,在林權證上附注,并向抵押權人出具他項權證書。
抵押合同期滿或者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同意提前解除抵押合同的,雙方應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。